复习资料

自考大专00040法学概论复习重点(下)

  第七章:商法

1:什么叫商法?

答:商法是指调整经济关系中商人、商业组织和商事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公司法是指规定公司的法律地位和调整公司内外部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我国现行公司法只承认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两种。

3:什么叫有限责任公司?其特征有哪些?

答: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的股东依照公司法投资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其特征:

第一:由定额股东所组成。第二: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第三:兼有资合性和人合性。

4: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设立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第一: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50人以下;     第二: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第三: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第四: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第五: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什么叫股份有限公司?

答:股份有限公司是指由一定以上人数的股东组成的,全部资本分为均等的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6: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应具备哪些条件?

第一: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5人以上;

第二: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第三:股份发行、筹办事项合法。

第四: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第五: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第六:有固定有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7:什么叫破产法?

答:破产法是指用以调节和规范破产过程中人民法院及债权人、债务人、清算组以及其它破产当事人或参与人的具体行为和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8:什么叫和解?全民企业的和解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和解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的破产申请后,为预防和避免债务人宣告破产起见,由债务人和债权人会议达成的中止破产程序进行的协议。和解应具备的条件是:

第一:债权人已提出破产申请并由为人民法院所受理。

第二:债务人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3个月内提出整顿申请,并分别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整顿方案。

第三:债务人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并经债权人会议依法定议决规则通过。

第四:债权人通过的和解协议得到人民法院的裁定认可。

9:什么叫整顿?整顿程序应符合哪些要求?

答:整顿是指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为使债务人免受破产宣告,申请对债务人进行一系列改组、调整及其他挽救活动。整顿程序应符合的具体要求有:

第一:整顿由债务人的上级主管部门负责主持。

第二:整顿措施应针对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第三:整顿方案应当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

第四:整顿情况应向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并听取意见。

第五:整顿情况和和解协议执行情况应当定期向债权人会议和人民法院报告并接受监督。

10:保险法是指调整因保险而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保险合同是指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

11:票据的特征?

第一: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       第二:票据是一种设权证券。

第三:票据是货币证券。           第四:票据是要式证券。

第五:票据是无因证券。           第六:票据是流通证券。

第七:票据是文义证券。

12:什么叫票据法及其特征有哪些?

答:票据法是国家为调整票据关系和确认票据行为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特征有:

(1) 强行性(2)技术性(3)固定性(4)国际性

13:什么叫票据法律关系?

答:票据法律关系是指票据当事人在票据的签发和流通、转让等过程中,依照有关规定所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

14:什么叫票据行为?

答:票据行为是指票据法上规定的,能引起票据上权利义务发生、变更、消灭的要式法律行为,它是引起票据关系产生变化的法律事实。

                          第八章:经济法

1:什么叫经济法?

答:经济法是指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的法。

2:我国经济法的基本原则?

第一:平衡协调原则。   第二:维护公平竞争原则 。   第三: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

3:什么叫税法?

答:税法是调整国家通过税务机关与纳税人之间产生的税收征纳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4:什么叫反不正当竞争法?

答:反不正当竞争法是调整在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公平竞争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5:不正当竞争行为有哪些?

第一:采用假冒或仿冒等不正当手段从事市场交易,损害竞争对手的行为。

第二:有独占地位的经营者排挤他人公平竞争的行为。

第三:滥用行政权力限制市场交易的行为。

第四:商业贿赂行为。

第五:作虚假宣传、广告的行为。

第六: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

第七:以排挤竞争对手为目的,低于成本价格销售商品。

第八:违背购买者意愿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推销商品的行为。

第九:违法进行有奖销售的行为。

第十:捏造、散步虚假事实,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益、商品声誉的行为。

第十一:通谋投标行为。

6:什么叫产品质量法?

答:产品质量法是调整产品质量管理关系和产品质量责任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7:我国产品质量法贯彻的基本原则?

第一:国家宏观调控与生产经营者承担质量责任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统一立法和分别管理、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贯彻奖优罚劣的原则。

7: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时解决的途径有哪些?

第一: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第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第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第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第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刑法

1:刑法的定义及其基本原则是什么?

答:刑法是国家制定的关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者适用何种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新中国第一部统一刑法是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1979年7月1日通过,1980年1月1日起施行。

其基本原则为:第一:罪刑法定原则。第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第三:罪刑相当原则。

2:犯罪的特征有哪些?

第一: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

第二: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第三: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3:什么叫犯罪构成?

答:犯罪构成是指依照刑法的规定,确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即:犯罪客体、犯罪的客观方面、犯罪的主观方面、犯罪主体。

4: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而为犯罪行为所侵犯的社会主义社会关系。例:非法拘禁罪的直接客体是他人的人身自由权利。

5: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有何区别?

第一:犯罪客体体现犯罪的本质,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则不体现本质和不决定性质。

第二: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犯罪对象则并非第一犯罪都有。如偷越国境。

第三: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受到损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

第四:同一犯罪客体可以由不同犯罪对象体现出来,同一犯罪对象也可以体现不同的犯罪客体。

第五: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6:什么叫正当防卫?成立正当防卫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答: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采取的因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成立正当防卫应具备的条件有:

第一: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防卫。

第二: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防卫。

第三:必须是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才能实行防卫,不允许对没有参加侵害行为的第三者造成损害。

第四:防卫不能过当

7:什么叫紧急避险?成立紧急避险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合法利益的行为。成立紧急避险应具备的条件:

第一:必须是为了避免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受到危险而采取的。

第二:必须是正在发生危险的情况下采取的。

第三:必须是不得已而采取的。

第四:紧急避险不能过当。

8:什么叫犯罪未遂?构成犯罪未遂必须具备哪些要件?

答: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构成犯罪未遂的要件有:

第一:已经着手实施犯罪。   第二:犯罪未能得逞。

第三:犯罪没有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9:什么叫刑罚?其特征有哪些?

答:刑罚是审判机关以国家的名义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其特征有:

第一:刑罚是一种严厉的强制方法。

第二:刑罚只能对犯罪分子适用。

第三:刑法只能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判处。

10:什么叫假释?适用假释应符合哪些条件?

答:假释是指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刑期之后,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附有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适用假释应符合的条件有:

第一:只适用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且已经执行一定刑期的犯罪分子。

第二:只适用于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第三:假释必须经过法定程序,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第四: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不得假释。

11:我国刑法分则中的十类犯罪?

第一:危害国家安全罪。                   第二:危害公共安全罪。

第三: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第五:侵犯财产罪。                       第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

第七:危害国防利益罪。                   第八:贪污贿赂罪。

第九:渎职罪。                           第十:军人违反职责罪。

第十章:刑事诉讼法

1:什么叫刑事诉讼法?

答: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关于刑事诉讼活动所应遵循的原则、制度和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 有哪些?

第一: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

第二: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第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第四: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

第五:保证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

第六: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追诉。

第七: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

3:什么叫证据?它有何特征?

答: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具有客观性、相关性、法律性特征。

4:证据的种类?

第一:物证、书证。                        第二:证人证言。        第三:被害人陈述。

第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第五:鉴定结论。

第六:勘验、检查笔录。                    第七:视听资料。

5:什么叫举证责任?

答:举证责任又称证明责任,是指谁负有提出证据以证明案件有关事实的义务。

6: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强制措施有:(1)拘传(2)取保候审(3)监视居住(4)逮捕(5)拘留

7:拘传是指公、检、法机关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强制其到案接受讯问的一种强制措施。拘传时间最长不得超过12小时。

8:取保候审是指公、检、法机关根据需要或有关人员的申请,责令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保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逃避侦查和审判、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

9:什么叫提起公诉?提起公诉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提起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以公诉人的身份将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提请人民法院审理的诉讼活动。提起公诉应具备:

第一: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第二:证据确实、充分。    第三:对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民事诉讼法

1:民事诉讼是指在当事人和其它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

2: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关于民事诉讼活动所应遵循的原则,制度和程序的法律。

3:我国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第一: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和保障与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原则。

第二:辩论原则。       第三:调解原则。    第四:处分原则。

第五:检察监督原则。   第六:社会支持起诉原则 。

4:诉是指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通过审判以保护其民事权益的请求。

5:诉讼当事人是指因民事法律关系发生争议,以自已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约束的人。

6:原告是指因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发生争议,以自已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合法权益而提起诉讼的人。

7:被告是指被原告指控为侵害其民事权益或者与其发生民事权益的争议,被人民法院传唤应诉的人。

8:民事诉讼代理人是指在民事诉中,依法律的规定,或人民法院的指定,或经当事人委托授权,以当事人的名义代为进行诉讼活动,行驶当事人的诉讼权利的人。

9: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和其它诉讼参与人的司法行为。

10:执行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对于拒绝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其它应当履行的法律文书中所确定的义务的当事人,依法强制其履行义务的程序。

11企业法人破产清偿的顺序:

第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第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第三:破产债权。

12:执行的中止情形有哪些?

第一: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的。

第二: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

第三: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

第四:作为一方当事人或者其它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担人。

第五: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它情形。

13:人民法院执行的终结有哪些?

第一:申请人撤消申请。

第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消。

第三: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

第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

第五: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力。

第六 :人民法院认为应当终结执行的其它情形。

                                 第十二章:行政诉讼法

1:行政诉讼的特征?

第一: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机关,而不是人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

第二:行政诉讼是为了解决行政争议,而行政争议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

第三:行政机关的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

法人和其它组织。

第四:行政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由人民法院受理和审判。

第五:行政诉讼必须是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案件。

2:什么叫行政诉法?行政诉讼法的任务是什么?

答:行政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关于行政诉讼活动所应遵循的原则、制度和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任务有:

第一: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   第二: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三: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3:行政诉讼法的其本原则?

第一: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第二:合法性原则。

第三: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执行原则。  第四:不适用调解原则。   第五:行政损害赔偿原则。

4:行政诉讼确定人民法院管辖权的原则有哪些?

第一:便于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进行诉讼。

第二:便于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执行。

第三:有利于行政案件得到公正的裁决。

4: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因行政案件的处理结果与其有法律上利害关系,而申请参加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行政诉讼程序中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

5: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第一: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第二:有明确被告。

第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证据。

第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章:国际法

1:什么叫国际法?它有何特征?

答:国际法又称国际公法,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即以国家之间的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的有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其特征有:

第一:国际法所调整的是国家之间的关系。

第二:国际法是国家之间的法律,而不是国家之上的法律,是各国公认的法律,而不是由一个超国家的权力强加于国家的法律。

第三:国际法的强制实施不是依靠集中的,有组织的暴力机关,而主要靠国家本身。

第四:国际法的渊源主要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2:构成一个国家的四个要素:

第一:有定居的居民。         第二:有确定的领土。

第三:有一定的政权组织。     第四:具有主权。

3:国家的基本权利:

第一:独立权。  第二:平等权。   第三:管辖权。   第四:自保权。

4:什么叫国家承认?

答:国家承认是指国际法上的一项重要制度,是现存国家以一定方式表示对新国家或新政府的存在的认可,从而表明愿意与之建立或保持正常关系的政治和法律行为。

5:什么叫国家责任?国家责任的形式有哪些?

答:国家责任是指一国因违反国际法,侵害他国或国际社会的合法权益,从而构成国际不法行为而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国家责任的形式主要有

第一:限制主权。    第二:赔偿。   第三:道歉。   第四:对国际罪行的直接责任人进行国际审判。

第十四章:国际私法

1:国际私法的渊源主要有:第一:国际立法。第二:国际条约。第三:国际惯例

2:什么叫冲突规范?

答:冲突规范是国际私法中最基本、最重要的规范,它是在调整或处理涉及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的民事关系或民事争议时,指定应适用其中哪一个国家的法律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规则。所以又称法律适用规范或法律选择规范。

3:什么叫反致和转致?

答:反致是指甲国法院依本国的冲突规范,确定有关民事关系应适用乙国法,但乙国法的冲突规范却规定应适用甲国的实体法,结果法院适用本国的实体法判决了案件的情况。

转致是指甲国法院依本国的冲突规范,有关民事关系应适用乙国法,而依乙国的冲突规范,则应适用丙国的实体法,结果法院适用了丙国的实体法判决了案件的情况。

4:法律规避是指当事人故意制造另一个连结点,以避开依有关冲突规范指定本应适用的国家的强制性法规,并取得自己所希望的准据法的适用,从而获得有利于自己的法律关系的成立或确认的脱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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