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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大专新闻学专业00040法学概论串讲重点

 

第一章   法律的一般原理

1.简述法律产生的社会根源及其两个决定性因素的影响?【2009.04、2010.07、2012.04】

答:一、法律产生的社会根源:法律是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伴随生产资料私有制、阶级和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

二、法律产生的过程直接受两个决定性因素的影响:

   1)商品交换和私有制的出现。

   2)奴隶制的出现。

 

2.简述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有哪些?【记忆】

答:法律产生的一般规律有如下几点:

  1法律同国家同时产生。

 2由习惯到习惯法,再由习惯法到制定法。

 3不断的从个别调整上升为一般调整。

 4从权利、义务的合一到权利、义务的严格区分。

 5从法律与宗教、道德的浑然一体到法律取得相对独立的地位。

 

3.简述划分法律历史类型的依据有哪些?

答:划分法律历史类型的依据有:

  1)法律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
  2)法律体现的阶级意志。

4.简述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征有哪些?【2010.07】

答:法律区别于其他社会规范的重要特征有:

   1)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2)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
   3)法律对全社会具有普遍约束力。
  

5. 【记忆】简述法律与道德的区别是什么?

答:法律与道德的区别有:

   1存在的时间不同。法律只是阶级社会中的现象;而道德则是与人类社会共始终。

  2调整的范围不同。道德调整的范围比法律广。

  3实施方法不同。法律借助国家强强制力保证其实施;道德实施却是依靠社会舆论和人们内心信念。

  4表现形式不同。法律一般以国家机关的规范性文件形式表现出来;而道德则存在于人们的观念和风俗习惯中,一般没有固定形式。

  5在一国中,法律体系只有一个,即一元的,而道德体系则是多元的,每个阶级都有自己的道德体系。

  

6.简述资产阶级法律的特点

答:资产阶级法律的特点有:

   1宣布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

  2确定契约自由。

  3规定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4确定法制原则。

 

7.简述从历史上看,法律渊源的种类?【2011.04】

答:综观古今中外,法律渊源有以下种类:

1)制定法。
2)判例法。
3)习惯法。
4)引证法。
5)宗教法。
6)国际惯例和国际条约。

第二章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

1.简述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必然性?【2009.072011.04

答:社会主义法律产生的历史必然性有以下几点:

   1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经济的需要。

  2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权的需要。

   3创立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需要。

 

2.简述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2012.04

答:社会主义法律制定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点:

   1从实际出发。

  2群众路线与集中领导相结合。

  3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

  4保持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和适时立、废、改相结合。

 

3.简述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律的区别?【记忆】

答:党的政策与社会主义法律的区别有:

   1)党的政策是工人阶级先锋队意志的体现;法律是国家意志即全体人民群众意志的体现。

   2)党的政策由党组织提出和制定;法律则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3)党的政策更多带有一般的号召性和原则的指导性;而法律的规定则比较详细、具体和详尽。

   4)党的政策仅对党组织和党员有约束力,而不具有国家的强制性;而法律则对一切公民都具有国家强制性。

   5)党的政策的内容极为广泛。

 

4.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程序?

答: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程序有:

   1)法律议案的提出。  

   2)对法律案的审议。   

   3)法律案的表决。   

   4)法律案的公布。

 

5.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2009.04】

答: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渊源有:

   1)宪法。

   3)法律。

   4)行政法规。

   5)国务院的部门规章。

   6)军事法规和规章。

   7)地方性法规和地方规章。

   8)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9)特别行政区的法律。

   10)经济特区的单行经济法规。  

   11)国家认可的习惯。  

   12)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

 

6.简述社会主义法律的适用特点?【2010.04】

答:社会主义法律的适用特点有:

   1)法律适用的主体是被授予专门职权的国家机关(审判、检察以及某些行政机关),它以国家的名义进行活动。

   2)这种活动必须严格地在法定权限范围内和按照法定的程序进行。

   3)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适用法律的目的,是为了实现法律对某种特定的社会关系的调整。

 

7.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适用必须遵循原则?【2011.07】

答:必须遵循原则有以下几点:

1)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原则。

2)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原则。

3)正确掌握各种规范性文件相互关系的原则。

 

8.简述法律规则适用的原则?【记忆】

答:法律规则适用的原则有:

 1)上位法的效力高于下位法。   

 2)同位法中特别法的效力优于一般法。   

 3)同位法中新法优于旧法。   

 4)不溯及既往。   

 5)变通规定的法律效力。

 6)法律冲突的解决。

 

9.简述违法构成的要件包括哪些?【2011.04】

答:违法构成的要件有:

1)违法的客体。(违法行为所损害的而为法律所保护的社会关系)

2)违法的客观要件。(外部条件,包括违法行为、结果、因果关系、时间、空间、对象。)

3)违法的主体。(实施违法行为并要对其承担法律责任的人)

4)违法的主观要件。(行为人的心里状态,罪过和过错)

 

10.简述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特点?【2012.04】

答:社会主义法律关系的特点有:

1)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关系(意志关系)。

2)社会主义法律关系是由社会主义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3)社会主义法律关系通过人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获得表现。

 

11.简述具有法律提案权的机构有哪些?【2012.07

答:具有法律提案权的机构有: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一定数量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

2国务院。

3中央军事委员会。

4最高人民法院。

5最高人民检查院。

 

 

第三章 我国社会主义法制

 

1.简述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2010.07、2012.04】

答:我国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有:

1)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是建立和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

2)有法必依。有法必依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

3)执法必严。执法必严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条件。   

4)违法必究。违法必究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保证。

 

2.简述社会主义法制优越性?【2011.07

答:社会主义法制优越性有:

1社会主义民主是供绝大多数人享受的民主

2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容是极其广泛的

3社会主义民主是有物质保障的。

 

3.简述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辩证关系?【2009.07

答: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的辩证关系有:

1)社会主义民主是社会主义法制的前提和基础

2)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确认和保障。

 

4.简述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2012.07

答:社会主义法律意识对于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作用有:

1)对社会主义法律的制定和适用的作用。

2)对社会主义法律遵守的作用。

3)对清除法律意识的作用。

 

5.简述法制和法治的联系与区别?【2010.04】

答:法制和法治的联系与区别有:

    一、法制和法治作为法现象的社会上层建筑,都是社会经济基础的产物;而相同阶级本质的法制和法治,其经济基础也是相同的,并共同地服务于这个经济基础。

    二、两者之间的紧密联系表现在:

  1)法制是法治的必要前提条件。  

  2)法治本身反过来又要求有详备的、反映社会正义的、良好的国家法律和制度。

    三、两者的区别在于:

  1)固有的属性不同。

  2)在治国中的地位不同。

  3)与民主政治的关系不同。   

  4)经济条件的不同。

 

6.简述依法治国的必要性?【2012.07】

答:依法治国的必要性有:

1)依法治国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物质文明。

2)依法治国是扩大社会主义民主,实现国家政治体制改革的需要。

3)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

 

7.简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所以是法治经济的主要表现?【记忆】

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之所以是法治经济的主要表现有:

1)法律确定市场主体(角色)的资格(定位)。

2)法律要实现国家对市场的宏观调控,以避免可能出现的市场乃至整个国民经济的失衡。

3)法律要完善社会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   

4)法律要建立有利于市场正常发育和成长的社会环境。

 

8.简述实现法治必备的条件?【2012.04】

答:实现法治必备的条件有:

1)维护法律的极大权威。  

2)完善法律体系。   

3)强化民主法治。

4)坚持依法行政。   

5)保障公正司法。  

6)搞好法律监督。

 

 

 章   宪法

 

1.简述宪法的概念和本质?【重点】

答: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2)宪法是各种政治力量对比关系的集中表现。

   3)宪法是对民主制度的确认和保障。

 

2.简述宪法的特点?【2009.07】

答:宪法的特点有:

 1)内容方面的特点;宪法规定的是关于国家制度和社会制度的基本原则。

 2)效力方面的特点;国家赋予宪法以最高的法律效力。

 3)制定和修改程序方面的特点;我国宪法第64条规定,宪法的修改须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5/1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3.简述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发展?【记忆】
答:中国人民共和国宪法的发展过程如下:

1《共同纲领》是立宪根据。
21954920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通过了 
3第一部宪法。
41975年和1978年宪法。
5198212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新宪法?现行宪法。

 

4.简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重点】

答: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直接反映了我国的国家性质。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不以任何制度为依据,它一经确立之后,就成为其它制度赖以建立的基础。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我国政治生活的全貌。

 

5.简述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记忆】

答: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越性有:

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便于人民群众管理国家。  

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能够保证国家权力的统一行使。  

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

 

6.简述我国选举制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性质?

答:国选举制度的社会主义民主性质有:

1)选举权的普遍性。

2)选举权的平等性。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   

4)无记名投票。

5)代表向选或原选举单位负责并受其监督。

6)从物质上和法律上保障选民的选举权利。

 

7.简述我国的行政区划?【记忆】
答:我国的行政区划有:

1全国分为省、自治区、直辖市。
2省、自治区分为自治州、县、自治县、市。
3县、自治县分为乡、镇。
4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5自治州分为县、自治县、市。

8.简述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答:我国发展国民经济的基本方针有:

1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改善人民的生活。
2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3企业依法享有自主权和实行民主管理。 

9.简述我国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社会主义性质,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2010.04 
答:具体表现

1公民权利的广泛性。 

2公民权利的真实性。
3公民权利和义务的一致性。 

4权利和义务的平等性。 

 

10.简述我国公民基本权利?【记忆】 
答:我国公民基本权利有:

1政治权利和自由。
2宗教信仰自由。
3人身自由 
4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和取得赔偿的权利。
5社会经济权利。
6文化教育权利和自由。
7妇女的权益和婚姻、家庭、母亲、儿童受国家的保护。
8保护华侨的正当权益和归侨、侨眷的合法权益。

 

11.简述公民的人身自由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记忆】 
答:公民的人身自由主要表现在

1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2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3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4公民有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 

12.简述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主要表现在哪些方面?【记忆】 
答:公民的社会经济权利主要表现在

1公民的劳动权利和义务。 

2劳动者的休息权。
3退休人员的生活保障权。 

4物质帮助权。 

13.简述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2010.04 
答:我国公民的基本义务有:

1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2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 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3维护祖国安全、荣誉和利益。
4保卫祖国,依法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
5依法纳税。 

14.简述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记忆】 
答:我国的国家机构体系有:

1国家权力机关。

2国家主席。
3国家行政机关。 

4国家军事领导机关。
5国家审判机关。 

6国家检察机关。

15.简述我国的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2010.07 
答:我国的国家机关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有:

1民主集中制原则。 

2为人民服务原则。
3社会主义法制原则。 

4精简原则。

16.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记忆】
答: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有:

1修改宪法和监督宪法的实施。 

2制定和修改基本法律。
3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领导人。 

4决定国家生活中的重大问题。
5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它职权。 

17.简述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时应遵循的原则?【2012.04
答: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时应遵循的原则有:

1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2公开审判。
3回避制度。 

4两审终审。
5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

6合议制度。
7审判委员会制度。

 

第五章   行政法

1.简述行政法的概念及其所调整的关系?2009.07

答:行政法是指规范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它所调整的关系有:

1行政机关与其它国家机关。

2行政机关内部的关系。

3行政机关与其它社会组织。

4行政机关与个人的关系。

 

2.简述行政法律关系及其构成要素?2010.04

答:一、行政法律关系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由行政法律规范调整的各种社会关系。

    二、行政法律关系构成要素

  1)主体

  2)客体

  3)内容

3.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记忆】

答:行政法律关系的特点有:

1行政法律关系主体的一方,必定是行政机关或法律的授权代行某种行政职能的社会组织。

2行政法律关系的成立,往往是以行政机关单方面的行为为根据。

3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主体一方的行政机关往往可以直接运用国家强制力,强制对方当事人履行义务或者接受制裁。

4行政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争议,通常是通过一定的行政程序予以解决。

 

4.简述我国行政法的渊源?【2011.07、2012.04】

答:我国行政法的渊源有:

1)宪法。

2)包含行政法律规范的法律(包括基本法律和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3)行政法规。
4)行政规章。

5)包含行政法律规范的地方性法规。
6)地方性规章。
7)包含行政法律规范的民族自治地方自治条列和单行条列。

 

5.简述我国行政机关有哪些特点?【记忆】

答:我国行政机关特点有:

1它是代表国家行使国家权力的国家机关,它在其职权范内的一切行为及其结果,都归属国家。

2它是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国家权力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并受其监督。

3它所行使的职权是国家的行政管理权,所担负的职权是行政管理职能。

4它实行首长负责制。

 

6.简述行政行为及其种类?2010.07

答:一、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实施行政管理的行为

二、行政行为按其方式分可以分为:

 1行政立法行为

 2行政执法行为

 3行政司法行为。

 

7.简述行政立法及其必须符合的条件?2012.07

答:一、行政立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制定各种行政管理法规的行为。

    二、必须符合的条件是:

  1必须是具有制定行政法规职权的机关才能进行行政立法,并且不能超越其权限范围。

  2所制定的行政管理法规不能与宪法,法律,上级国家机关制定的行政法规相抵触。

  3必须符合法定的程序。

  4必须合法定形式。

  

8.简述行政执法及其生效条件有哪些?2011.04

答:一、行政执法是指行政机关依法执行法律、法规、实施行政管理和活动。

    二、它的生效条件有:

  1行政执法的主体必须合法。

  2行政执法的内容合法。

  3行政执的意思表示真实。

  4行政执法的相对人具有法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5行政执法的形式

  

9.简述行政处罚及其基本原则?2010.042012.07

答:一、行政处罚是指特定的行政机关,对于有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依法给予处罚的行政执法行为。

    二、它的其本原则有:

  1法定原则。

  2公正、公开原则。

  3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

  4保障当事人的权利原则。

  5监督制约原则。

  

10.简述行政处罚的种类有哪些?【2011.07

答:行政处罚的种类有以下几点:

1警告。

2罚款

3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4责令停产停业。

5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吊销执照。

6行政拘留。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行政处罚。

  

11.简述行政司法及其内容?2010.04

答:一、行政司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作为裁决人,对行政争议作出裁决的活动。

    二、行政司法的内容有:

  1行政复议

  2行政仲裁

  3行政调解。

 

12.简述我国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主要有哪些?2009.04

答:我国对行政行为的监督主要有

1中国共产党的监督。

2权力机关的监督。

3人民政协的监督。

4司法机关的监督。

5行政机关系统内部的监督。

6社会的监督。

 

第六章   民法

 

1.简述民法的概念及其特征?2010.07

答:一、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其特征有:

  1当事人在法律地位上是平等的。

  2在经济利益上是等价、有偿的。

  3在意思表示上是自觉自愿的。

  

2.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2011.04

答:民法的基本原则有

1民事主体地位平等原则。

2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原则。

3保护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

4遵守法律和政策的原则。

5国家和社会利益原则。

 

3.简述法人的概念及其设立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2012.07

答:一、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二、法人成立的条件有:

  1法人必须依法成立。

  2有必要的财产和经费。

  3有自已的名称、组织机构的场所。

  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4.简述民事法律行为其特征?2010.04

答:一、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实施的以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为目的的合法行为。

    二、其特征有:

  1民事法律行为乃行为人为设立、变更或终止特定权利义务关系所为的行为。

  2它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基本构成要素。

  3它是一种合法行为。

 

5.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2009.07

答: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必须具备的条件有: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2意思表示真实。

3不违反法律社会公共利益。

 

6.简述代理的概念及其特征?【重点】

答:一、代理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对第三人为意思表示或接受意思表示,使法行为的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一种制度。

    二、其特征:

  1代理必须是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并为了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进行的法法律行为。

  2代理人虽以被代理人的名义为法律行为,但为意思表示或接受意思表示的却是代理人而非被代理人。

  3代理所产生的权利和义务直接归被代理人承受。

 

7.简述财产所有权的概念及其特征?2011.07

答:一、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已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其特征:

  1它是一种绝对权。

  2它是一种对世权。

  3它是一种排他权。

  4它是一种完全的无限期的物权。

 

8.简述知识产权的概念及其特征?2012.07

答:一、知识产权是指自然人或法人对其创造性智力成果依法享有的权利。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

    二、其特征有:

  1知识产权主要是一种财产权。

  2知识产权具有专有性。

  3知识产权具有地域性。

  4知识产权具有时间性。

 

9.简述的概念及其特征?2012.04

答:一、债是指按照合同的约定或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一方享有请求他方为或不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义务关系。

    二、其特征有:

  1债的主体是两方特定的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

  2债的内容表现为请求为一定的给付或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和实现权利人请求的义务的结合。

  3债的客体可以是物,可以是智力成果,也可以是特定的行为。

 

10.简述债消灭的原因有哪些?2010.042011.07

答:债消灭的原因有

1因履行而消灭。

2因互相抵消而消灭。

3因混同而消灭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合而为一。

4因双方当事人协议免除而消灭。

5其内容与人身直接联系的债因当事有死亡而消灭。

 

11.简述合同的担保方式有哪些?2012.04

答:合同的担保方式有以下几点:

1保证

2定金

3抵押权

4质权

5留置

 

12.简述侵权行为之债的概念及其构成要件?【重点】

答:一、侵权行为之债是指行为人不法侵害他人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而使他人遭受损害时,行为人依法应对受害人承担责任,构成侵权行为之责。

    二、它的构成要件有:

  1行为的违法性。

  2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3侵权行为与损害事实这间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有过错。

 

13.简述婚姻法的概念及其基本原则?2009.04

答:一、婚姻法是指调整婚姻家庭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其基本原则有:

  1婚姻自由。

  2一夫一妻。

  3男女平等。

  4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

  5实行计划生育。

 

14.简述继承权的概念及其特征?2012.07

答:一、继承权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承受被继承人死亡留下的遗产的权利。

    二、其特征:

  1继承权是一种财产权。

  2继承权是一种物权取得权。

  3继承权在继承开始前,只是一种期待权,在继承开始后才是一种既得权。

 

15.简述人格权的概念及其内容?2011.04

答:一、人格权是民事主体所固有的,是法律直接赋予民事主体的必须享有的各种人身权利。

    二、其内容有:

 1)生命权

 2)健康权

 3)肖像权

 4)名誉权

 5)荣誉权

 6)公民的婚姻自主权。

 

16.简述身份权的概念及其内容?2010.04

答:一、身份权是指民事主体因具有某一特定身份而产生的权利。

    二、它包括:

 (1)著作权

 (2)发明权

 (3)专利权

 (4)知识产权中的人身权

 (5)亲属权和监护权。

 

17.简述诉讼时效的概念及其种类有哪些?【记忆】

答:一、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人经过法定期限不能行使自已的请求权,法律规定消灭其胜诉权的制度。

    二、其种类有:

 1一般诉讼时效。期限为2年。

 2特殊诉讼时效是指民法通则特别规定的短期时效和通过各种单行法规规定的时效期限,其中有4种规定为1年:

 1)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2)质量不合格商品未声明而致人损害的

 3)延付或拒付租金的

 4)寄存财物被丢失或损害的。

 

第七章   商法

1.简述有限责任公司其特征?2011.07

答:一、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一定人数的股东依照公司法投资设立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其特征:

  1由定额股东所组成。

 2股东以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负责。

 3兼有资合性和人合性。

  

2.简述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设立应具备的条件?【记忆】

答: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设立应具备的条件有: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50人以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3.简述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应具备哪些条件?【记忆】

答: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应具备条件有:

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5人以上

2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合法。

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有固定有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4.简述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答: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有以下几点: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简述自益权的内容?【记忆】

答:自益权的内容有以下几点:

 1)利益分配权。  

 2)剩余财产分配权。

 3)增资优先购买权。  

 4)出资转让权。

 

6.简述共益权内容?

答:共益权内容有以下几点:

  1)股东会会议的出席权和表决权。    

  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的权利。   

  4)股东会会议的提议召集权。

 

7.简述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征?【记忆】

答: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征有:

1)公司资本平分为若干均等的股份。

2)股东人数的广泛性以及公司规模的巨大化。

3)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较为严格,程序较为复杂。

 

8.简述保险合同法的基本原则?【2010.04】

答:一、保险利益原则:

1)消除赌博的可能性。

2)防止道德危险的发生,保护保险标的的安全。

3)限制赔偿的程度。

    二、最大诚信原则。

 

9.简述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2011.07】

答:人身保险合同的特征有:

1)保险主体的自然性和广泛性。  

2)保险金额的定值性。  

3)保险的储蓄性。  

4)保险费的非讼性。

 

10.简述和解的概念以及全民企业的和解应具备哪些条件?【记忆】

答:一、和解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债权人的破产申请后,为预防和避免债务人宣告破产起见,由债务人和债权人会议达成的中止破产程序进行的协议。

    二、全民企业的和解应具备的条件是:

 1债权人已提出破产申请并由为人民法院所受理。

 2债务人企业的上级主管部门于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3个月内提出整顿申请,并分别向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提交整顿方案。

 3债务人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并经债权人会议依法定议决规则通过。

 4债权人通过的和解协议得到人民法院的裁定认可。

 

11.简述票据的特征?【记忆】

答:票据的特征有:

1票据是完全有价证券。

2票据是一种设权证券。

3票据是货币证券。

4票据是要式证券。

5票据是无因证券。

6票据是流通证券。

 7票据是文义证券。

 

12.简述票据法的概念及其特征?2011.07

答:一、票据法是国家为调整票据关系和确认票据行为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其特征有:

 (1)强行性

  2技术性

  3固定性

  4)国际性

 

第八章  经济法

1.简述经济法的概念及其基本原则?【2012.07

答:一、经济法是指调整经济管理关系,维护公平竞争关系,组织管理性的流转和协作关系的法。

    二、基本原则有:

1平衡协调原则。

2维护公平竞争原则。

3责权利相统一原则。

 

2.简述经济法的调整对象?【2011.07】

答: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有:

1)企业组织管理关系。  

2)宏观经济调控关系。  

3)市场规制关系。  

4)社会分配调控关系。

 

3.简述我国产品质量法贯彻的基本原则?【记忆】

答:我国产品质量法贯彻的基本原则有:

1国家宏观调控与生产经营者承担质量责任相结合的原则。

2国家对产品质量实行统一立法和分别管理、监督相结合的原则。

3贯彻奖优罚劣的原则。

  

4.简述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时解决的途径有哪些?【记忆】

答:消费者与经营者发生权益争议时解决的途径有

1与经营者协商解决。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简述产品质量检验制度的主要内容?【记忆】

答:产品质量检验制度的主要内容有:

1)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2)产品标准化制度。   

3)推选企业质量体系认证。

4)产品质量认证制度。   

5)以抽查为主要方式的监督检查制度。

 

6.简述消费者的权利?【2010.07、2011.04】

答:消费者的权利有以下几点:

1)安全保障权。

2)知情权。  

3)自主选择权。  

4)公平交易权。  

5)依法求偿权。  

6)依法结社权。

7)获知权。  

8)受尊重权。    

9)监督批评权。

 

7.简述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的解决途径?

答: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的解决途径有:

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章   刑法

1.简述刑法的定义及其基本原则?2012.04

答:一、刑法是国家制定的关于什么行为是犯罪和对犯罪者适用何种刑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新中国第一部统一刑法是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197971日通过,198011日起施行。

  二、刑法的基本原则:

 1罪刑法定原则。

 2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3罪刑相当原则。

 

2.简述我国刑法的适用范围?【2011.07】

答:国刑法的适用范围有:

   1)对地域的效力。

   2)对人的效力。

   3)我国刑法的时间效力。

 

3.简述犯罪的特征有哪些?2011.04

答:犯罪的特征有

1犯罪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社会危害性。

2犯罪是触犯刑法的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

3犯罪是应受刑罚惩罚的行为,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4.简述犯罪构成的概念及其要件2012.07

答:一、犯罪构成是指依照刑法的规定,确定某种行为构成犯罪所必须具备的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的总和。

    二、犯罪构成要件:

 1)犯罪客体。

 2)犯罪的客观方面。  

 3)犯罪主体。  

 4)犯罪的主观方面。

 

5.简述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有何区别?【记忆】

答: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区别如下几点:

   1犯罪客体体现犯罪的本质,决定犯罪的性质;犯罪对象则不体现本质和不决定性质。

  2犯罪客体是任何犯罪构成的必要条件,犯罪对象则并非第一犯罪都有。如偷越国境。

  3任何犯罪都会使犯罪客受到损害,而犯罪对象则不一定受到损害。

  4同一犯罪客体可以由不同犯罪对象体现出来,同一犯罪对象也可以体现不同的犯罪客体。

   5犯罪客体是犯罪分类的基础,犯罪对象则不是。

 

6.简述正当防卫的概念及其成立必须具备条件?2011.042012.07

答:一、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所采取的因制止不法侵害而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行为。

    二、成立正当防卫应具备的条件有:

 1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防卫。

 2必须是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才能实行防卫。

 3必须是对实施不法侵害的人才能实行防卫,不允许对没有参加侵害行为的第三者造成损害。

 4防卫不能过当

 

7.简述紧急避险的概念及其成立应具备条件?2012.04

答:一、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另一合法利益的行为。

    二、成立紧急避险应具备的条件:

1必须是为了避免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权利受到危险而采取的。

2必须是正在发生危险的情况下采取的。

3必须是不得已而采取的。

4紧急避险不能过当。

 

8.简述犯罪未遂的概念及其成立应具备要件?2011.07

答:一、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施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二、构成犯罪未遂的要件有:

 1已经着手实施犯罪。

 2犯罪未能得逞。

 3犯罪没有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9.简述刑罚的概念及其特征?【重点】

答:一、刑罚是审判机关以国家的名义对犯罪分子实行惩罚的一种强制方法。

    二、其特征有:

 1刑罚是一种严厉的强制方法。

 2刑罚只能对犯罪分子适用。

 3刑法只能由人民法院代表国家依法判处。

  

10.简述假释的概念以及适用假释应符合哪些条件?【记忆】

答:一、假释是指对于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了一定刑期之后,如果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附有条件地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

    二、适用假释应符合的条件有:

1只适用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且已经执行一定刑期的犯罪分子。

2只适用于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3假释必须经过法定程序,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4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绑架等暴力性犯罪不得假释。

 

11.简述适应缓刑应当符合的条件?【记忆】

答:适应缓刑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1)犯罪分子被判处的刑罚是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   

2)犯罪分子不是累犯

3)犯罪分子犯罪情节较轻并有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

 

12.简述适用假释应符合的条件?【记忆】

答:适用假释应符合的条件有:

1)只适用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且已经执行一定刑期的犯罪分子。

2)只适用于在服刑期间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犯罪分子。

3)假释必须经过法定程序,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4)对累犯以及因杀人,爆炸、抢劫、强奸、绑架等暴力性犯罪不得假释。

 第十章  刑事诉讼法

1.简述刑事诉讼法的概念及其基本原则【记忆】

答:一、刑事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关于刑事诉讼活动所应遵循的原则、制度和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有

   1侦查权、检察权和审判权由专门机关行使。

   2公、检、法三机关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

   4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不得确定有罪。

   5保证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

   6对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追诉。

   7外国人犯罪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适用我国刑事诉讼法。

 

2.简述证据的概念及其特征?2009.04

答:一、证据是指用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二、证据的特征有以下几点:

 1具有客观性

 2相关性

 3法律性特征。

 

3.简述我国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2010.07

答:我国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以下几点:

1物证、书证。

2证人证言。

3被害人陈述。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5鉴定结论。

6勘验、检查笔录。

7视听资料。

 

4.简述我国刑事诉讼法的强制措施?【2011.07

答:刑事诉讼法的强制措施有:

1)拘传

2)取保候审

3)监视居住

4)逮捕

5)拘留

 

5.简述提起公诉的概念以及提起公诉应具备哪些条件?2012.04

答:一、提起公诉是指人民检察院代表国家以公诉人的身份将应当追究犯罪嫌疑人刑事责任的案件,提请人民法院审理的诉讼活动。

    二、提起公诉应具备:

1犯罪事实已经查清。

2证据确实、充分。

3对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章  民事诉讼法

1.简述民事诉讼的概念及其基本原则?【2012.07

答:一、民事诉讼是指在当事人和其它诉讼参与人的参加下,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审理民事案件,解决民事争议的活动。

    二、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有

1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和保障与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的原则。

2辩论原则。

3调解原则。

4处分原则。

5检察监督原则。

6社会支持起诉原则 

 

2.简述地域管辖的概念及其种类?【2011.04】

答:一、地域管辖是指不同地区的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权限和分工。

    二、地域管辖分为:

 1)一般地域管辖。

 2)特殊地域管辖。

 3)专属管辖。

 4)协议管辖。

 5)选择管辖。

 

3.简述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2011.07】

答:民事诉讼证据的种类有: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的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

 

4.简述送达的含义及其方式?【重点】

答:一、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当事人和其它诉讼参与人的司法行为。

    二、方式有:

 1)直接送达。

 2)留置送达。

 3)委托送达。

 4)邮寄送达。

 5)代转送达。

 6)公告送达。

 

      5.简述妨碍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构成要件?【记忆】

       答:妨碍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构成要件有:

        1)必须是有妨害行为。

 2)必须出于行为人的故意。

 3)在诉讼进行中发生的。

 4)此行为有碍于诉讼的进行而又未必构成犯罪的程度。

 

6.简述起诉必须符合哪些条件?

答:起诉必须符合的条件有: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厉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7.简述执行的中止情形有哪些?【记忆】

答:执行的中止情形有:

1)申请人表示可以延期的。

2)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确有理由的异议。

3)作为一方当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

4)作为一方当事人或者其它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承担人。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它情形。

第十二章 行政诉讼法

1.简述行政诉讼的特征?【记忆】

答:行政诉讼的特征有:

1行政诉讼的被告是行政机关,而不是人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

2行政诉讼是为了解决行政争议,而行政争议是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引起的。

3行政机关的原告是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

4行政诉讼必须向人民法院提出,由人民法院受理和审判。

5行政诉讼必须是法律、法规明文规定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行政案件。

 

2.简述行政诉法的概念及其任务?【重点】

答:一、行政诉讼法是指国家制定的关于行政诉讼活动所应遵循的原则、制度和程序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其任务有:

 1保证人民法院正确、及时审理行政案件。

 2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3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3.简述行政诉讼法的本原则?2011.07

答:行政诉讼法的本原则有:

1人民法院特定主管原则。

2合法性原则。

3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执行原则。

4不适用调解原则。

5行政损害赔偿原则。

  

4.简述行政诉讼确定人民法院管辖权的原则有哪些?2010.07

答:行政诉讼确定人民法院管辖权的原则有

1便于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进行诉讼。

2便于人民法院进行审理和执行。

3有利于行政案件得到公正的裁决。

 

5.简述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哪些条件?【记忆】

答: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应当符合条件有:

1原告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

2有明确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证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6.简述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2011.04】

答:行政诉讼证据的种类有:

1)书证。

2)物证。

3)视听资料。

4)证人证言。

5)当事人的陈述。

6)鉴定结论。

7)勘验笔录、现场笔录。

第十三章 国际法

1.简述国际法的含义及其特征?【重点】

答:一、国际法又称国际公法,主要是国家之间的法律,即以国家之间的关系为主要调整对象的有拘束力的原则、规则和制度的总称。

    二、其特征有:

1国际法所调整的是国家之间的关系。

2国际法是国家之间的法律,而不是国家之上的法律,是各国公认的法律,而不是由一个超国家的权力强加于国家的法律。

3国际法的强制实施不是依*集中的,有组织的暴力机关,而主要*国家本身。

4国际法的渊源主要是国际条约和国际习惯。

 

2.简述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具有哪几个方面的要件?【2012.04】

答:国际法的基本原则具有的要件有以下几点:

1)各国公认。

2)具有普遍意义。

3)构成国际法的基础。

 

3.简述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记忆】

答:现代国际法的基本原则有:

1)国家主权平等原则。

2)不干涉内政原则。  

3)禁止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原则。

4)和平解决国际争端原则。   

5)民族平等和自决原则。

6)善意履行国际义务原则。  

7)国际合作原则。

 

4.简述构成一个国家的要素是什么?【2011.07】

答:构成一个国家的要素有:

1)有定居的居民。

2)有确定的领土。

3)有一定的政权组织。

4)具有主权。

 

5.简述国家的基本权利?【重点】 

答:国家的基本权利有:

1)独立权。

2)平等权。

3)管辖权。

4)自保权。

 

6.简述国家责任的形式?【2010.04】

答:国家责任的形式有:

1)限制主权。

2)赔偿。

3)道歉。

4)对国际罪行的直接责任人进行国际审判。

 

7.简述国家领土的概念及其构成?【重点】

答:一、国家领土指处于国家主权支配下的地球表面的特定部分,包括地下及上空。

二、国家领土的构成有:

1)领陆。

2)领水。

3)领空。

 

8.简述条约的特征?【记忆】

答:条约的特征有:

1)缔约条约的主体只能是国际法主体。

2)条约应以国际法为依据,否则就不能具有法律上的约束力。

3)条约规定国际法主体间在某一问题或某些问题上的权利和义务。

4)条约通常采用书面形式。

 

第十四章 国际私法

1.简述国际私法的概念及其主要渊源?【重点】

答:一、国际私法是指以涉外民事关系为调整对象的法律部门。

    二、国际私法的渊源主要有:

 1国际立法。

 2国际条约。

 3国际惯例

 

2.简述冲突规范的含义及其主要类型2011.04

答:一、冲突规范是国际私法中最基本、最重要的规范,它是在调整或处理涉及两个以上国家的法律的民事关系或民事争议时,指定应适用其中哪一个国家的法律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的规则。

     二、冲突规范主要类型有:

  (1)单边冲突规范。

  (2)双边冲突规范。

  (3)重叠性冲突规范。

  (4)选择性冲突规范。

 

3.简述涉外民事关系的主要内容?【记忆】

答:涉外民事关系的主要内容有:

1)关于人的行为能力问题。

2)不动产所有权问题。

3)合同问题。

4)侵权行为责任问题。

5)结婚和离婚问题。

6)扶养问题。

7)监护问题。

8)继承问题。

9)诉讼时效问题。

 

4. 【记忆】简述我国最高人民法院规定,对于应当适用的外国法律,可通过哪些途径查明?

答:1)由当事人提供。

   2)由与我国订立有司法协助协定的对方的中央机关提供。

   3)由我国驻该国使领事馆提供。

   4)由该国驻我国使馆提供。

   5)有中外法律专家提供。

 

5. 【记忆】简述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

答:我国的涉外仲裁机构有:

1)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56年。

2)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成立于195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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